根据永州市纳诺老年公寓非法集资案受害群众的意愿并报经永州市冷水滩区有关部门同意,拟将公安机关和法院追回的涉案资金退还给受害群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还金额和比例
本次可退还资金总额约800万元,经测算退还比例为2.488 %。
二、退款计算公式
退款金额=(投入的总金额-已收回本金-已收回利息)X2.488 %
三、退还范围
1、在永州市公安局凤凰园公安分局(原中心派出所)进行了登记且已确权的人员。
2、收回的本金和利息小于本金的债权人。
3、未收回任何本金和利息的债权人。
4、收回的本金和利息大于或等于本金的人员不予退还。
四、退还方式
本次退还涉案资金,采用银行打款的方式进行,第一批退还人员为已经在本案工作专班登记了银行卡信息的人员(或代领人),尚未登记银行卡信息的人员请尽快到我办登记银行卡信息并在其登记了银行卡信息后逐批退还。
五、特别说明
本次退款不收取任何手续费或服务费,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在退款过程中或退款后收取或索要手续费或维权费。退款后若对退款金额有异议,请及时与专班工作人员联系,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下:
张造斌:13974617091
唐维:18074616524
唐欢谱:18674661963
永州市冷水滩区河西片区
金融风险处置工作专班
2025年11月27日
来源:永州市冷水滩区河西片区金融风险处置工作专班
作者:
编辑:屈文利
二审:陈洁
三审:秦果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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