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我区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多发势头,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规定,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冷水滩大队、凤凰园大队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和三四轮非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并长期坚持。
二、整治内容
(一)重点车辆
二轮摩托车、电动车、三四轮非标电动车等车辆。
(二)重点违法
1.上道路行驶时,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的;
2.上道路行驶的摩托车、电动车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或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
3.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摩托车;
4.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员及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5.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
6.摩托车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对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二)对拒绝、对抗和阻碍公安交警执行职务、扰乱公共秩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开展摩托车、电动车和三四轮非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冷水滩大队
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凤凰园大队
2024年7月4日
来源: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冷水滩大队 、凤凰园大队
作者:
编辑:屈文利
二审:陈洁
三审:李林飞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