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融媒3月3日讯(通讯员 李莉蓉)近日,冷水滩公安分局依法对一名两次实施盗窃的14岁未成年人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并执行,这是2026年1月1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以来,该局针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的典型案例,彰显了法律刚性与法治温度。
2026年1月21日凌晨2时许,蒋某某(男,案发时14岁)在冷水滩区某小区地下停车场通过技术手段打开车门,盗取车内现金、烟酒等财物,盗窃金额达9000余元。经深入调查,蒋某某并非初次犯案,2025年10月、11月中旬其在以同样方式分别两次盗窃车内现金、香烟等财物,三次作案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案发后,办案民警快速勘查现场、固定证据,于2026年2月26日成功将蒋某某抓获。到案后,蒋某某对其多次盗窃车辆财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鉴于其虽未满十六周岁,但存在多次作案、涉案金额较大、以破坏性手段侵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符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认定标准,办案单位在严格履行告知、教育等法定程序基础上,依法对蒋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决定,并于1月22日投送执行。
年龄不再是 “免罚金牌”,未成年人违法必担责!敬畏法律、严守规矩,才是对未成年人最好的保护。
警方提醒:自己找些法律条例
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条款作出调整,改变了以往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法不执行拘留的规定,明确对该年龄段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的,或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执行行政拘留。
对于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违法的,公安机关也将依法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既彰显了法律威严,也秉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警示未成年人敬畏法律、严守规矩。
来源:冷水滩公安
作者:李莉蓉
编辑:屈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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