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融媒9月17日讯(通讯员 伍鹏)夜色渐浓,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团队办公室依旧亮着灯。罗凤法官看着墙上刚挂上的一面锦旗,“真情服务为企业,恪尽职守促发展”两行大字格外醒目。这面锦旗背后,是一起跨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看似普通的生猪买卖协议背后,藏着湘闽两地企业货款争议、管辖权异议叠加的复杂困局。
2026年2月5日,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永州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福建某农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因生猪买卖产生争议,均主张对方存在违约行为,矛盾尖锐。案件受理后,被告企业远在福建,因异地应诉不便提出管辖权异议,经一审、二审法院依法审查后,异议均被驳回。
“企业之间的纠纷宜解不宜结,能调则调、当判则判。”承办法官罗凤接手案件后,反复梳理案件脉络,多次电话连线两地企业,耐心释法明理,尝试搭建沟通桥梁。
“罗法官,是被告供货不符合约定,我要求退还货款合情合理!”庭前调解阶段,原告方情绪激动,坚持认为被告应当对交易失败承担主要责任。
“罗法官,我们提供的就是合同中约定的生猪,只是原告对生猪血统存在不同的认知,现在行情又不好,这次交易我们也亏了一大笔钱,不能把全部责任推给我们一方。”
双方各执一词,对于责任划分、货款退还数额分歧较大,庭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7月17日15时30分,庭审如期开庭。法庭上,原、被告双方均委托了律师参与诉讼,各执一词,意见分歧较大。原告法定代表人坐着轮椅出庭,受企业经营困境影响,情绪激动,迫切希望尽快收回货款。罗凤秉持“一次性解决纠纷”的思路,抽丝剥茧,层层厘清案件事实。庭审进行至晚餐时段,罗凤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暂停庭审先行用餐,双方均表示愿意继续推进,庭审一直持续至19时40分方才结束。
庭审落幕,罗凤法官趁热打铁,依托庭审查明的事实开展调解工作。她既体谅被告远赴湖南应诉的奔波,也理解原告企业经营维艰的难处,从法理、情理多角度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打官司耗钱耗精力,案子一直悬着,对你们两家企业都是拖累,不如各退一步,商量一个都能接受的方案。”罗凤法官耐心劝导。
“只要能尽快拿到钱,让企业活下去,我愿意适当让步。”原告法定代表人说道。
被告委托代理人也松了口:“罗法官说得实在,我们愿意想办法筹钱,一次性了结这件事。”
经过多轮斡旋,20时35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解除买卖合同,被告于7月24日前一次性向原告返还货款26.5万元。调解结束后,罗凤贴心护送坐着轮椅的原告法定代表人经由无障碍通道离开法庭。
7日后,被告依照调解协议足额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原告收到款项后,随即申请解除财产保全。为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措施对被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当日作出解除保全裁定,解除全部保全措施。至此,这场横跨湘闽两地的企业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牢固树立“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将调解贯穿涉企矛盾化解全过程,以柔性司法妥善处理各类商事纠纷,努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当事人送来的这面锦旗,既是对法官办案工作的认可,也是该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安心经营的生动缩影。
来源: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作者:伍鹏
编辑:屈文利
二审:陈洁
三审:秦果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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