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12日讯(通讯员 金小兰)5月8日上午,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金小兰法官收到一封当事人刘某某亲笔书写的感谢信,刘某某在信中以诗《一个诉讼者的心声》称赞了该院“不忘初心担正义,司法严明铸忠魂”的办案宗旨,信中还有刘某某于5月7日转账赔偿款19 98.84元至该院执行标的款专户的汇款单。
据悉,唐某某与刘某某为楼上楼下邻居,2021年1月5日23时许,因唐某某家空气源热水器外机噪音过大影响刘某某休息,刘某某下楼敲唐某某家门,唐某某否认空气源外机还在开机,双方就此发生争执并扭打在一起,唐某某因此受伤,将刘某某诉至法院。诉讼中刘某某起先认为自己没有打伤唐某某,拒绝进行赔偿。承办法官多次向刘某某释法明理,并指出双方作为邻居,不但没有友善相处妥善化解矛盾,反而相互扭打造成矛盾升级,对纠纷发生均有过错,且过错相当,双方应相应各承担50%的责任。刘某某在该院多次做工作后,同意对唐某某进行赔偿。虽然双方对赔偿金额最终未达成一致,调解未成,但刘某某表示通过此次诉讼受益颇多,接受了一堂鲜活生动的普法课,感受到了法院的公平正义。4月13日收到该院判决书后,作为被告的刘某某认为判决公正,表示服判息诉,将主动履行判决内容,并询问了该院执行标的款专户账户,这才有了此前刘某某通过挂号信邮寄给承办法官的感谢信。
此案的判决,是承办法官用心办案、真情为民的缩影,这封信不仅是群众对法官的感谢,更是对法院公正司法的肯定。
来源:区人民法院
作者:金小兰
编辑:屈文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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