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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执行亮剑 兑现群众胜诉权益
2021-04-21 10:37:48 湘江滩声 字号:

红网时刻4月21日讯(通讯员 刘金玉)近日,随着最后一笔执行款发放完毕,43个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圆满执结,43名申请执行人派代表向冷水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送来一面写有“为民执法扬正气,铁面无私护公平”的锦旗。

据了解,宋某等43人在某健身会所办理了会员卡,交纳了少则一千、多则上万的会员卡费。后该健身会所泳池涉嫌违建停止运营,会员要求退费并投诉到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持下,该健身会所经营者胡某与投诉人代表签订了《争议调解协议书》,但健身会所未按调解协议约定退还会员卡费,宋某等43人将该健身会所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退还所缴费用,冷水滩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支持了该请求。被告某健身会所不服判决上诉至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该健身会所未履行判决义务,宋某等43名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迅速采取行动,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胡某做思想工作,希望胡某主动配合执行工作。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某健身会所与宋某等43名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共支付标的款127704元,并于2020年9月22日支付50500元,下欠款项被执行人约定于2021年3月31日前支付完毕。后在约定时间内,该健身会所未支付剩余款项。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局干警果断出击,将胡某拘传至冷水滩区人民法院。在接待室内,执行干警释法明理,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最终,胡某主动将剩余案款一次性交至法院,该纠纷就此予以解决。

来源:区人民法院

作者:刘金玉

编辑:周吉锋

二审:周婧兮

三审:黄丽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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