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30日讯(通讯员 唐姬灵)6月26日,永州市中心城区凤凰路与紫霞路交叉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凤凰园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迅速出警处置,疏散围观群众,配合医护人员抢救伤者,随后驾驶警车护送120急救车,为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通行,保障了应急救援,体现了警医合作,为抢救伤者赢得了宝贵时间。
当天13时50分许,肖某武驾驶湘M****7的轻型栏板货车沿凤凰路往南直行,途径永州市凤凰路与紫霞路交叉路口时,与王某丽驾驶直行的二轮电动车发生刮碰,造成双方车辆受损,王某丽受伤的交通事故。
由于轻型栏板货车驾驶人肖某武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差,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机动车遇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时,应当避让的规定,是造成该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当事人肖某武负全部责任,当事人王某丽无责任。
公安交警部门提醒,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在道路上遇非机动车、行人在道路上通行时,应当避让,以防发生交通事故。
来源:凤凰园交警大队
作者:唐姬灵
编辑:田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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