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4日讯(冷水滩分站记者 王操 通讯员 唐姬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6月1日起,对汽车驾驶及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的行为分别处罚款50元记2分、罚款20元;对摩托车驾驶及乘坐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最高处罚款200元记2分。
为进一步织牢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网,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冷水滩区加强了路面交通安全执法力度,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在中心城区各学校周边路段,永州市交警支队凤凰园交警大队的民警正在对过往校车的驾驶人准驾资质、行驶路线、救生锤配备、核载人数等情况进行核查,提醒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在接送学生上下学期间务必提醒或帮助学生系好安全带。
同时,在零陵中路人行环形天桥、永州火车站等车流量大而集中的路段,凤凰园交警大队民警严查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师傅请你一定要注意,为了你的生命安全着想,驾驶摩托车一定要戴好头盔,如果下次再发现你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我们将对你进行处罚。”凤凰园交警大队民警严厉地对一位摩托车驾驶员说道。
截至目前,凤凰园交警大队累计查处摩托车驾驶及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近400起,批评教育1000余起,同时下发了3张校车停运通知书,要求被停运校车整改到位后再运营。
凤凰园交警大队负责人告诉笔者,接下来,他们将加强“一带一盔”安全行动的宣传力度,提高知晓度。同时加强警力全方位排查和执法,促使驾乘人员自觉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
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王操 唐姬灵
编辑:周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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