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4月14日讯(通讯员 肖雄文)疫情防控关乎生命,复工复产关乎生计。近日,笔者从冷水滩区医疗保障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冷水滩区人民政府同意,冷水滩区医保局出台了关于阶段性减征及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优惠政策,对全区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或缓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据了解,此次优惠政策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保费,二是缓缴职工基本医保费。
政策明确,从2020年2月1日起,对全区参加职工医保的各类企业单位缴费部分减征1个月。另受疫情影响连续3个月出现累计亏损的企业,从2020年2月1日起,允许延缓6个月缴纳职工医保单位缴纳部分,但不得延缓至2021年及以后年度缴纳。
政策规定,职工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含大病医疗互助)不予减免。参保单位补缴减征政策实施前的欠费、预缴减征政策终止后的职工医保费,均不属于此次减征政策范围。前期已足额缴纳减征期应减免职工医保费的,多缴部分可以按规定抵缴后续应缴的医保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减征期间不能同时享受缓缴政策。
据冷水滩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减征缓征举措,预计为全区企业减负约120多万元。
来源:区医保局
作者:肖雄文
编辑:周吉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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